纪委办公室
信访举报须知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受理事项

  • 1 对校区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 2 对校区党员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 3 校区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 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事项

  • 1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非校区纪委受理范围事项,请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
二、信访举报要求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二、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请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举报材料基本要求

  • 1 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
  • 2 内容要具体,列出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举报人违法违纪问题的具体情节并提供证据。如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方式,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 3 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并注明举报时间。
三、信访举报方式
  •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楼A304
  • 邮编: 519087
  • 接访场所: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楼A304(校区纪委办)
  • 举报电话: 0756-3683689
  • 举报邮箱: jbbnuzh@bnu.edu.cn